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宠物入境勿忘申报
http://pet.xicn.net/ 2007年06月08日 16:25 每日商报
  入境时带的宠物也需申报。浙江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员介绍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的相关规定,入境旅客携带活体动物、动物繁殖材料、动植物标本等物品入境时,应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,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。

  据悉,由于动物身上存在多种人畜共患传染病,如虱、蚤、螨、钩端螺体等寄生虫,而狗对公众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威胁就是狂犬病,因狂犬病致死的人数逐年增加,因此各国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的各种动物都有严格规定。工作人员提醒,旅客入境前必须为宠物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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